可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主要工作是指按照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全面核实设计文件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督查工程建设内容及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检查试运行期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实际产污量的匹配性,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保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从而促进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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